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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部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位停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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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员工:

为严格执行《学校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要求,根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与建筑门窗、洞口、安全出口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6米,且严禁贴邻各类校舍建筑布设。近期我校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时发现,校内部分点位的充电桩紧邻建筑布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后续将对该类点位启动拆除整改工作。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电动自行车充电类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近期将对以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点位实施断电停用:

一、主校区

1.学生宿舍4号楼北侧充电桩点位

2.学生宿舍5号楼北侧充电桩点位

3.培训中心北侧充电桩点位

4.信息化处北侧充电桩点位

二、西校区

1.宿舍区综合楼北侧充电桩点位

2.动物中心区域充电桩点位

请有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的师生,前往校内其他合适充电桩点位进行充电,充电过程中自觉遵守充电管理规定,注意用电安全。后续学校将在暑期进一步完成充电桩点位的合规化整改调整,新的充电桩点位布设信息将另行通知。

因本次充电桩断电停用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各位师生予以支持和理解,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