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汲取河北大学校园交通肇事案件的教训,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以下要求:
1、校内车辆一律凭通行证进入校园。
2、校外车辆和校内无通行证车辆进入校门,须在大门口登记,保安在登记时应向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提示。
3、机动车在校园行驶应按交通标志指示的方向行驶,不得逆向行驶。校园内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4、机动车(含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应主动避让师生,尤其是学生上下课高峰期,应尽量避免动用车辆,遇学生人流时,应停车等待,让学生先行通过,不得按喇叭催促。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从事驾校招生、练车、试车和驾驶培训活动。
6、校内外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停车。对教职工乱停车的现象,保卫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布名单,批评教育;对校外人员乱停车的,保卫部门将记录在案,取消其今后进入校园的资格。
7、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自行车要在停车场停泊,不得在办公室及停车场外其它场所停放。
8、加强摩托车管理,无牌照、大排量和比赛用车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工摩托车须到保卫处进行登记。
9、车辆进入校园时,汽车、摩托车、三轮车从正门进入,自行车、电动车从偏门推行进入。
以上规定,自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望全体教职工和外来人员遵照执行,对违反者将依法、依校规予以严肃处理。
院长办公室
保 卫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