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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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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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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员工:

2017年暑期将至,为贯彻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通知的要求,使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快乐的暑假。现就做好2017年暑期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要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在放假前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假期安全教育的重点应放在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防交通意外上。

2.有实验任务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 值班名单在77日前送保卫处备案,各科室班组要按规定设立安全责任人,责任人要负责监督责任区人员关好门窗水电,对假期不用的房屋贴好封条(封条到保卫处领取),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出现问题,应及时赶到学校处理。

3.重点单位要做好夏季雨季汛期各类安全问题的监测、检查、巡查工作,在放假前集中对校舍安全、管道设施等防汛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制定防汛工作预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4.教工不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毒麻药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重点防范部位应规定加装防盗设施,有实验任务的单位要认真落实毒麻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领取、使用、归还、排污规定,坚决杜绝流失,坚决防止对环境的污染。要严格实验室生活制度,教育师生不使用违章电器,实验生晚归时要结伴而行,或请附近的保安护送。

5.学生管理部门要在放假前分批次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重点应放在防溺水事故、旅途防盗窃、防诈骗、防恐怖袭击、防雷电事故,提倡科学,反对迷信,防范非法宗教渗透,坚决抵制邪教和宗教极端主义。

6.学生辅导员要认真统计学生返乡方式,防止学生包黑车,劝导远途学生坐公共交通工具返乡,尽量不让亲朋好友开车长途奔波来校接送;要明确要求学生(尤其是路途较远的学生)返乡后立即打电话报平安,尤其要关注外省籍学生去向,如外省籍学生未及时报平安,应主动联系询问。学生暑期不返乡又未申请留校的,一定要与家长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遇有学生不能平安返乡、归校,应在第一时间报保卫处。

7.学生返乡和归校后,要保持通讯方式畅通,防止犯罪分子借机诈骗。假期旅游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去治安较差、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和尚未开发的自然景区。途中不要吃、喝陌生人的食品,不要随陌生人中途下车。

8.留校参加社会实践、担负实验任务的学生,须经相关院系、学生工作处批准,由保卫处统一办理出入证。假期中,学生需凭学生证和校园卡方可进出校门和宿舍,无证学生进校需经辅导员批准,外来人员须办理入校登记、由留校学生本人带入。留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必须在晚上10:30前返校,晚上11:00前必须返回宿舍。留校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使用违章电器,如有使用,建议相关单位取消留校资格。

9.教职工暑期进出学校大门、楼宇,要主动表明身份,尊重保安,自觉服从保安管理。车辆要按规定停放,不得在校内练车。留校师生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住宿、留宿他人;招生区域为禁区,未佩戴招生工作人员标志的人员不得进入警戒线内,不得在招生区域喧哗,不得带学生家长进入招生区域。

10.各单位、各部门及教职工暑期在学校承办各种活动,须经院长办公室批准,并报备保卫处;暑期校内体育场馆原则不外借,如因工作关系确需使用,请报公共教育学院及校长办公室批准,并报备保卫处。

11.暑期禁止外来车辆在校内长期停放,710日前,未经批准在校内长期停放的车辆必须开走,否则按拖车处理,一切费用自理。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75日前将所在区域安全检查结果报送保卫处117室,保卫处将于77日组织检查。

 

 

附件:安全隐患自查统计表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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