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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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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3日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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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暑期将至,为保证全校师生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就暑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 各单位、各部门应在近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暑期安全工作,部署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假期值班、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及防护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等工作;
    2.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重点应放在防盗抢、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事故、防雷电伤害、旅游过程中防人身伤害等与师生安全密切关联的问题上;
    3. 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开放的实验室要有专职实验管理人员值守,实验药品、试剂的储存、领取应符合消防及毒麻、易制毒物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双人双锁制度,领用、交还时均应认真登记, 严格计量,储存药品的保险柜要采取加固措施。开放实验室要设立门禁,进出人员要逐一登记;
    4. 教职员工不要在办公室存放贵重物品,假期暂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应按规定张贴封条(封条由保卫处发放,或直接到保卫处领取),所有办公室、实验室、仓库均应张贴安全责任人信息,以便保卫部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5. 假期期间,学校各场馆不对外开放,门卫实行严格的登记询查。如若组织校外人员进校开展各种活动,需经院长办公室批准,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并接受保卫处管理。学生进出校门需凭“暑期临时出入证”并刷卡进出。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能进入校园,教工驾车进入校园要减速慢行,不得在校内练车。所有师生应尊重保安人员,自觉服从保安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进行严肃的批评,并通报有关单位;
    6. 后勤、国资、武装等部门要做好防洪救灾的物资储备、人员组成、仓库防水等工作。防洪突击队员和教工安全员要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后勤部门近期要组织对校园防雷设施的检修,坚决杜绝雷击事故发生;
    7. 留校学生不得带外人进入宿舍,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时要防招聘陷阱,参加招聘时要到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去应聘,要审验其工商执照,要征求辅导员意见,不到雇主家中直接应聘,不到会所、歌厅等娱乐场所应聘,应聘时最好有同学陪同;
    8. 留学生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留学生的假期管理,留学生离开徐州要履行请假手续,及时掌握学生往返信息。利用假期加强交通法规教育,认真清理违章车辆和违法驾驶行为,确保人身安全;
    9. 各院系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时应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周密制定安全预案, 并在活动开始前报保卫处备案。各单位各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 如果自身没有能力整改, 应在7月10日前报送保卫处处理;
    10.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学生及学生家长只能进入行政楼一楼进行咨询, 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二楼以上办公区, 教职工不得带学生及家长进入招生警戒区域, 非招生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招生区域;
    11. 加强网络安全, 网络管理部门确保24小时值守, 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 不信谣, 不传谣, 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12. 假期期间,师生夜间离开办公室、实验室要注意人身安全,如有需要,可要求保安人员护送。

    保安服务电话:83262195(2195)、83262044(2044)。

     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治安83262110(3110)、消防83262119(2119)、监督电话83262038(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