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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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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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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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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近期校园内电动车违规行驶、违规充电现象时有发生,本月已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保卫处已多次下发通知,规范校内电动车的行驶、停车、充电行为,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现通知:

一、保卫处不再受理学生校内电动车车牌申请,校内车牌禁止转让、伪造。校内现有学生车牌类型为ABCD,登记有效期至学生毕业时间,到期作废(例:A类车牌有效期至2021年7月1日)。

二、请同学们利用五一假期将个人无校内车牌电动车搬离校园或将电动车用物流快递邮寄回家。自5月6日起,学校保卫处将对无校内车牌电动车采取锁车等措施。

三、有校内车牌的电动车请按照规范区域进行停放,自觉佩戴头盔,禁止在校园内逆向、超载行驶;电动车在校园内主干道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在学生生活区、教学实验区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严禁违规充电。

友情提醒:校园面积不大,校外有共享自行车和共享电动车,地铁和公交车都很方便,同学们可以步行或骑自行车出行,既安全又可以锻炼身体。

安全关系你我他,校园安全靠大家,谢谢各位同学的支持和配合!

                                   保卫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