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徐医大保字〔2020〕1号)《徐州医科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徐医大保字〔2020〕3号),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应与自行车保持一致,按先后次序就近停放整齐,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乱停、乱放的电动车,保卫处有权对其进行锁车处理。机动车校内主干道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学生生活区及教学区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所有机动车在校园内应按照停车指示标志停放。现将主校区违章车辆通报如下。
如有疑问请与保卫处治安科(体育看台117室)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803110
保卫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