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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消防安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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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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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以来,我校已经发生数次火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也为我校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尤其现在进入夏季,天气炎热,用电量急剧攀升,火灾的各类诱发因素增多,更应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特向广大师生员工温馨提示如下:

1.师生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充电器、饮水机等电器做到不用时切断电源,发现电器或电源开关、插座、线路故障应及时报修;

2.进入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食堂等公共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做到不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不使用明火、不吸烟;

3.在实验室做实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实验过程中一定要有人值守,尤其是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更要注意防火安全规定

4.实验室气瓶要远离高温设备,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应分类保管,避免太阳直射,注意通风,温度,实验室的消防设施须放在显眼、方便、易取的地方;

5.食堂、餐厅操作间要及时清除灶台和排烟管道等处的油垢,并定期检查电源线路、插座以及天然气管道和阀门等的可靠性;

6.施工工地及其集体宿舍、要加强用电、用火管理,防止因电气焊明火作业、燃气灶使用不当等引发火灾;

7.校内部分施工时会用到乙炔和氧气,应做好危险气瓶的管理,施工时候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8.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占用消防车通道。充电不要在狭窄、密封的环境,应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

9.教工要注意车辆的正常保养和维修,配备车载灭火器,不要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容易爆炸引起火灾的物品。

10.保卫处现在已经将所有楼层内的消火栓箱打开,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大家安全的保障,请不要擅自取走、使用。

11.一旦发生火险,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及校内报警电话83262110、8326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