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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学院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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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3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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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从以人为本角度出发,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在发生突发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后,为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师生身体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范围: 徐州医学院所有校区,在其中一个校区师生就餐后,3人以上出现不明病因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象。

一、工作原则

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学校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各层级分级负责;坚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应对,防止事态扩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食品卫生检查督促,处置学校范围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人员如下组成:

组  长:赵世鸿  徐海波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人颢  刘建海  刘  兵  刘  新  杜  刚  汪宝银  陈  化

黄一虹  卓  朗  周  君  姚书林  胡  斌  郝保文  曹  威

麻全生  路  军  熊絮茸  颜  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麻全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0516—83262068(内网62068)。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2.督促后勤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防范食物中毒防治责任制,落实相关措施。

3. 督促后勤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公共卫生学院做好开展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

4. 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对食物中毒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5.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环境检查和整治,做好防控工作,每个月学校层面的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建立相关台帐。

6.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及时向、云龙区疾病控制中心、徐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徐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医疗单位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做好疑似食物的留存、送检、配合调查工作。

7.配合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职能小组:

1.应急救援组。

组  长:麻全生

副组长:刘  新  郑  鹏

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助、车辆运输和学生心理疏导。

2.现场警戒组。

组  长:刘建海

副组长:路  军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校园秩序的维护,防止事态的扩大。

3.对外宣传组。

组  长:汪宝银

副组长:姚书林   熊絮茸

负责在事故发生后,根据学校领导指示,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的扎口工作。

4.善后处理组。 

学生组:

组  长:胡  斌

副组长:颜  亮及涉事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

其职责是在事故结束后对受伤害学生进行抚恤,联系市教育局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对在校学生进行安抚和教育。

教工组:

组  长:郝保文

副组长:杜刚及涉事院系负责人

其职责是在事故结束后对受伤害教职工进行抚恤,对所在单位职工进行安抚和教育。

三、日常防范

(一)食物与就餐环境

1.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摆上餐桌。

3.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4.食物消毒。控制细菌污染,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腐烂变质;杀灭病原菌,通过高温灭菌,摄氏80度时,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5.食物管理。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6.饮用水。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杜绝喝生水。

7.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各品种饭菜样品各50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48小时。

(二)健康教育

1.落实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食物中毒特点,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等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知识。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烂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版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饮食,不断增强体质。

(三)食堂管理

1.学校食堂、副食品商店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调离。

2.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用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堂卫生。食堂内外要勤打扫,坚持经常进行消毒,并做好灭蝇、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等工作,确保食堂就餐环境清洁卫生

4.加强卫生检查。学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食堂的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卫生要求。

四、食物中毒事件监测

加强监测。学校建立监测制度,指定校医院对师生员工中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加强观察,如出现情况,分析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加强与市、区疾控中心的联系,以便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

五、信息报告

1.学校发生首例病患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各种症状后,迅速建立档案,加强追踪,将预报信息报告膳食科。

2.当出现3人以上不明原因的昏迷、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分管院长,根据分管院长指示向上级领导部门、疾控中心报告。

3.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健全事件档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 校区内发生普遍的不明原因中毒事件,要落实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建立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和上级领导部门、市区疾控中心举报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对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中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步骤

1.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学生辅导员、医务人员、食堂管理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及学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研究部署,制定紧急措施,宣布启动预案。

2.迅速将有食物中毒症状师生送往附近医院抢救治疗。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封闭食堂,饭菜取样交区卫生防疫部门检验。通知涉事食堂和食品店停止加工和供应活动。

4.学校领导通过广播进行通告,稳定师生情绪。

5.成立相关工作组织,做好与市、区有关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并维持学校秩序。

6.向派出所等部门通报,如出现异常情况,请求帮助维持秩序。

7.及时联系学生家长阐述事件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8.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院探视,以免影响医院秩序。

9.按照确定的食物中毒事件原因,逐环节查找责任,涉及市场营销部门的食物质量问题,报请工商、公安、防疫等部门迅速查处。属于学校食堂经营食品问题,查清事件责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写出事件调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10.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引起中毒的食物进行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物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后倾倒污水处理池;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11.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12.因师生购买市场经销食品造成的中毒事件,要加强宣传教育,尽量杜绝发生此类事件。

七、善后处理

1.及时公布事件真实、完整的经过,消除家长及师生的恐慌情绪。

2.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3.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4.组织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

5.对食物中毒事故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触犯刑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附属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