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教育科研和医疗单位剧毒化学品治安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在全校建立起统一规范、高效的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
二、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应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2.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态扩大。
3.分级负责原则。各院系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施分级负责、各尽其能、各司其责,做到协调有序、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安全抢险原则。抢险应把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抢险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参加,疏散救人必须把学生放在优先位置。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
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七大类。各类别中具体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藏、使用、回收、废弃物处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主要有泄漏、火灾、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及其它。事故的主要原因一般分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使用单位应严格操作规程, 加强设备检修。
针对事故的不同类型,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这些措施有: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危险化学物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徐州医学院危险化学物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赵世鸿
副总指挥:蔡红星 印晓星 郑骏年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人颢 王阿明 王建萍 马 萍 尹忠诚 刘建海 刘 毅
孙晋虎 张 俊 杜 刚 汪宝银 陆召军 房维强 侯筱宇
姚书林 胡 斌 徐 凯 徐莉春 高殿帅 黄水平 黄一虹
曹君利 麻全生 谢震环 解云香 路 军 熊絮茸 谭迎春
指挥部下设各校区指挥部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 0516—83262595(内网62595)。
西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 挥: 张 俊
副指挥: 李炎光
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516—85748420(内网68420)。
韩山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 挥: 路谦山
副指挥: 刘 凌 曹 琪
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516—85610512(内网60512)
五、危险化学物事故处置步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报警和向保卫处报告的同时,自行或协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力量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和自救工作,控制危险源,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二)现场人员一切行动必须听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指示,根据实际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具体工作组。
1.现场抢险组
组 长:刘建海
副组长:曾令宇及事故发生单位行政一把手
成 员:保卫、保安人员及事故发生单位安全员
其职责是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判断事故的后果和可能发展的趋势,制定抢险和救援处置方案并报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安全处置和人员搜救工作。
2.现场警戒组
组 长:路 军
副组长:事故发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
成 员:保卫、保安人员及事故发生单位工作人员
其职责是负责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警戒线边缘人员、维护治安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加强舆情及事态的防范控制、看护抢救出来的财物等工作。
3.现场技术指导组
组 长:陆召军
副组长:颜梅及事故发生单位分管业务的副职
其职责是对现场危险化学物事故的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如危险化学物性质、储存地点、施救方法。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麻全生
副组长:邵阳及事故发生单位办公室主任
其职责是负责救援的水源保障、电源控制、沙土等物资保障及事故现场物资转移,协调车辆运输、安置伤亡人员家属等。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许 铁
副组长:刘 新 郑 鹏
其职责是在事故发生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遵循救人第一的原则,把受伤人员安置到安全地点进行救护,并通知、协助120急救人员进行急救,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疏导。
6.对外宣传组
组 长:汪宝银
副组长:姚书林 熊絮茸
其职责是在事故发生后,根据学校领导指示,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的扎口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进入泄漏现场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进入现场缺员人员必须配备必须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如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并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如泄漏物有毒,救援人员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并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掩护。
要控制泄漏源。关闭阀门、停止作业、不启动电源开关;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露处。
泄漏物处理。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露液体或引流到安全地点,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稀释与覆盖:打开窗户,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以泡沫或其他覆盖物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收容(集):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附中和。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或收集后委托有条件的单位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扑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扑灭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是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进入现场人员需要注意防护,现场要派人监护,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理措施
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如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未采取堵漏措施(或一次堵漏未成功)的情况下,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 使其恢复稳定燃烧。
应迅速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如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将其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如输气管泄漏着火,应首先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关闭气体阀门使火势自动熄灭。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如确认泄漏口很大,无法堵漏,应冷却着火容器及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直至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如判断阀门仍有效,可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如易燃液体着火应采取以下措施:
应首先切断火势蔓延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热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品名、比重、水溶性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扑灭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氧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或泡沫扑救,用于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消沉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可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配戴防护面具,尽量使用隔绝式防毒面具,并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平时应对扑救人员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火势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输送管道的进、出阀门,如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水火焰,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如液体一次堵失败,可连续堵漏,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5.善后处置
危险化学物事故救援工作完成后,学校危险化学物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下达命令,要求各组组长清查本组成员人数,要求各院系部处清查在事故区域工作学习生活的师生人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的调查工作,事后对积极抢险人员给予表彰、表扬,对肇事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外宣组应根据《徐州医学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给上级主管部门就事故情况进行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如果事故中出现学生伤亡,学校应立即启动《徐州医学院学生伤害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领导工作组领导下做好伤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如果事故中出现教工伤亡,学校应成立有校领导、校长办公室、学工处、工会、人事处、计财处、保卫处组成的工作小组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六、责任追究
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 学校应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学校除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外,应在所有实验室、科内储备灭火救援物资,如防火面具、灭火毯、电筒、断线钳、消防斧、哨子、沙箱、急救箱、瓶装水长点火棒、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物资,这些物资只能在演练和实战中使用。
八、附属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