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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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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3日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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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徐州医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赵世鸿

副总指挥:刘建海  麻全生  胡 斌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人颢  尹忠诚  白云娜  刘  凌  孙  红  孙甫存  安益民 

吴  静  张  俊  李成山  李海洋  杜  刚  杜  玲  汪宝银

沙绍轩  陆召军  陈  玮  周  君  周士东  房维强  罗  杰

姚书林  祖庆芝  郭  艳  黄水平  黄一虹  彭  波  焦  勇 

韩爱侠  解云香  路  军  熊絮茸 

平时负责领导学校日常消防工作,下设各校区指挥部、现场工作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保卫处,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办公电话:0516—83262595(内网62595)

各校区指挥部:

西校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  挥: 张  俊

副指挥: 李炎光

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516—85748420(内网68420)

韩山校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  挥: 路谦山

副指挥: 刘  凌  曹  琪

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516—85610512(内网60512)

东校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暂设在校保卫处

教职工义务消防队队长  董光亚    副队长  范明志 

第一应急力量第一分队队长  刘  兵(主校区)

第一应急力量第二分队队长  聂  涛(西校区)

第一应急力量第三分队队长  曹  琪(韩山校区)

二、现场工作组职责

1.扑救抢险组 

组  长:路  军

副组长:董光亚  王新民

成  员:义务消防队、第一应急力量

负责现场抢险救人、组织疏散、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灭火和消防监护等工作。办公电话:0516—83262119(内网62119)

2.安全警戒组 

组  长:张  辉

副组长:王以雷

负责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警戒线边缘人员、维护治安秩序、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加强舆情及事态的防范控制、看护抢救出来的财物等工作。办公电话:0516—83262110(内网62110)

3.通信疏散组

组  长:周  君

副组长:曹  威

平时要熟悉全校的地形、道路、场馆等情况,事故发生后,负责把事故现场危险区内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完毕后要清点人数,并实时向总指挥部汇报救援情况。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邵  阳

副组长:王新民

负责灭火救灾的水源保障、电源控制、物资保障及火场物资转移,协调车辆运输等夕。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许  铁

副组长:刘  新  郑  鹏

事故发生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遵循救人第一的原则,把受伤人员安置到安全地点进行救护,并通知、协助120急救人员进行急救,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疏导。

6.对外宣传组

组  长:汪宝银

副组长:姚书林  熊絮茸

事故发生后,根据学校领导指示,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的扎口工作。

三、消防工作重点部位

1.主校区:教学主楼   学生宿舍  图书馆   档案馆   教学科研楼  文体活动中心 生命科学馆  食堂  培训中心  气站  地下人防工事

2.西校区:教学科研楼   学生宿舍  图书馆    文体活动中心  食堂

3.韩山校区:学生宿舍  图书馆    教学楼  食堂

四、消防应急物资储备

    学校除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外,应在所有建筑物内储备灭火救援物资,如防火面具、灭火毯、电筒、断线钳、消防斧、哨子、沙箱、急救箱、瓶装水等物资,这些物资只能在演练和实战中使用。

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步骤

1.校内发生火灾事故后, 第一发现人首先拨打119火警电话、校保卫处消防科电话(0516—83262119,内网62119),说明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建筑物名称及具体位置、起火原因、是什么物质燃烧、周围有什么物质、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必要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到出事地点;

2.保卫处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首先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同时组织抢险扑救组、通讯疏散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救护组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在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调度下进行各自工作;

3.全力营救被困人员,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有意破坏现场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5.消防队到达后,校方应全力配合消防队灭火,向消防队提供房屋结构、师生分布、现有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救火救生所需信息,并提供一切可能的后勤保障;

6.火灾事故中涉及易燃易爆剧毒高腐蚀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向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消防队提供相关信息,避免灾害进一步扩大,指挥中心应设立管制区域,疏散管制区域的人员和车辆,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危化品处置和转移。

7.火灾扑救工作完成后,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下达命令,要求各组组长清查本组成员人数,要求各院系部处清查在火灾区域工作学习生活的师生人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的调查工作,事后对积极抢险人员给予表彰、表扬,对肇事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外宣组应根据《徐州医学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给上级主管部门就事故情况进行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8.如果火灾中出现学生伤亡,学校应立即启动《徐州医学院学生伤害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领导工作组领导下做好伤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如果火灾中出现教工伤亡,学校应成立有校领导、校长办公室、学工处、工会、人事处、计财处、保卫处组成的工作小组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六、各单位各部门及附院、附三院应依据本预案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全体师生参加的灭火逃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