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和避免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及其他恐怖事件的发生,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以校园和谐稳定为根本,以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为保障,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分级负责;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减少损失,防止扩散;加强教育,普及知识”的工作原则,紧紧依靠上级组织的正确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增强做好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和反恐防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构建防控体系,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预防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暨反恐防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及其他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永平 郑葵阳
副组长:赵世鸿 印晓星 徐开林 蔡红星 季 红 徐海波 郑骏年 洪 蓉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人颢 尹忠诚 白云娜 刘建海 刘 凌 孙 红 孙甫存 安益民 吴 静 张 俊 李海洋 杜 刚 汪宝银 沙绍轩 陆召军 陈 玮 周士东 房维强 姚书林 胡 斌 郝保文 郭 艳 麻全生 黄水平 黄一虹 彭 波 焦 勇 韩爱侠 路 军 熊絮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疏导组、信息联络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对外宣传组。
1. 办公室:
主 任:汪宝银
副主任 :刘建海
2. 教育疏导组:
组 长:洪 蓉
副组长: 胡 斌
3. 信息联络组:
组 长:姚书林
副组长:轩 萱
4. 应急救援组:
组 长:刘建海
副组长:相关院系党政领导
5. 后勤保障组:
组 长:麻全生
副组长: 邵 阳
6. 安全保卫组:
组 长:路 军
副组长: 相关院系分管领导
7.善后处理组:
学生组:
组 长:胡斌
副组长:颜亮及相关院系分管领导
教工组:
组 长:郝保文
副组长:杜 刚
8.对外宣传组组长:熊絮茸
副组长:汪宏伟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的工作;研究决定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工作方案;研究审定预警信息内容和预警等级,决定或授权启动预警机制;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决定对参与突发事件处置人员的奖励和处分;负责与上级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指挥系统的联络,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职责是: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部署;协调各小组的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情报,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信息情报进行分析研判,为决策提供依据;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保证日报告制度的落实;根据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工作的形势和领导小组的授权,启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
3.教育疏导组
其职责是:加强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相关教育方案,督促、检查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实施情况;事发时,做好特殊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的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以及事后师生员工的心理抚慰和心理辅导工作;运用各种手段搜集信息情报,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4.信息联络组
其职责是:负责对内对外的有关文电、报告的起草工作,以及通讯联系;及时收集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动态信息,编辑情况简报。
5.应急救援组
其职责是:指导有关部门、系部做好学生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进行预防宗教极端反恐防恐情报搜集,建立相关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反应迅速、处置到位;做好反恐防恐救援组织的日常训练工作, 建立反恐防恐信息网络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 对师生进行防恐反恐知识教育; 发生突发事件时, 组织救援人员疏散现场人员,保护师生,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对犯罪人员进行政策攻心,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反恐防恐救援工作情况报告;事后,协助公安、国安机关对恐怖事发原因进行调查,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争取公安、国安、安监机关和省市教育行政机关安稳处的支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师生的善后工作。
6.后勤保障组
其职责是:做好应对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的物资储备工作;做好餐厅(特别是清真餐厅)饮食卫生的检查、监督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事发时,保证对水、电、气源的控制,做好处置反恐防恐的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障人员的疏散和救援物资的运送;负责事发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7.安全保卫组
其职责是:做好门卫和巡逻工作;做好出入校园人员车辆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做好治安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调查处理一般治安案件,防止“民转刑”, 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严禁宗教人员进校传教,严禁师生员工在校园内从事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着宗教服饰;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重大案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突发事件发生时负责事发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警戒线边缘人员、维护治安秩序、禁无关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加强舆情及事态的防范控制、看护抢救出来的财物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
学生组职责是在事故结束后对伤亡学生进行抚恤,对所在院系学生进行安抚和教育。
教工组职责是在事故结束后对伤亡教职工进行抚恤,对所在单位职工进行安抚和教育。
9.对外宣传组
其职责是:(1)在事发之后,根据学校领导指示,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工作。(2)负责审查进入校园的有关新闻单位和媒体,对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情况开展宣传报道工作;(3)负责网络信息的监控,网络论坛管理以及网络信息的搜集。
10.部门、院系
按照“一把手负责、属职管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群防群治”的原则,各部门、院系应加强对所属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反恐防恐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本单位人员的安全与稳定。
(1)少数民族学生所属院系,负责做好少数民族教育管理工作,从培养民族团结大业接班人的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进步、党团发展和身心健康工作;要认真落实“3+1” 工作模式,对重点对象要一人一档,摸清情况,排查根源,掌控信息,正面引导;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理, 严格请销假制度、外来人员的核实和登记制度和夜不归宿人员的检查报告制度;
(2)对所属师生进行禁止宗教进校园、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知识教育,不断提高所属人员应对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和恐怖袭击能力;
(3)认真了解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4)加强日常管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学校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安排部署;
(5)加强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工作的体系建设,完善干部、教师、辅导员、学生干部等队伍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应对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及其他恐怖事件的处置能力;
(6)加强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研判和上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处置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和问题。要组建和完善信息员队伍,对重点人员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步骤
1.当获取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及其他恐怖事件可能发生的信息时,在岗、在位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或延缓事态的发展,同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国安机关和学校保卫处、学校分管领导报告。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师生疏散。
2.分管领导和等相关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或协助指挥制止或延缓事态的发展,适时组织师生疏散。同时报告校领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制止事态的发展。情况允许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事态的发展。
3.领导小组和校领导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根据事态的性质、规模、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最终决定处置事态的方法、措施等相关问题。
4.各组应根据解决事态的需要和领导小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力争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按要求参加解决事态中出现的问题。
5.事件平息后,要及时地做好善后工作。一要做好涉事师生员工的心理抚慰和心理辅导工作;二要做好伤亡师生的家长心理抚慰和相关抚恤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三要认真总结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查找不足,不断提高学校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水平,同时认真解决突发事件中反映出的学校在管理、服务和条件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1.严格信息汇报制度。各部门、系部应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特殊或紧急情况应随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对信息要认真核实,提高信息收集的准确性,尽量杜绝误报现象的发生;
2.严格值班制度。学校日常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各基层单位值班的检查、登记和督察工作。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政保科0516—83262180(内网62180)值班室0516—83262110(内网62110) 西校区0516—85748420(内网68420)韩山校区0516—85610512(内网60512)
3.严格信息发布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恐怖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重大信息非经领导小组批准,不得随意传播发布关于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及其他恐怖事件信息。
4.各基层单位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加强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以适当方式与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及其他恐怖活动作坚决斗争。
5.加强信息沟通。全力做好我校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掌控力度。一旦发现恐怖迹象或苗头,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报告。
6.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存保障制度,以保证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及其他恐怖事件事发现场的医疗救护准备工作。学校除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外,应在所有建筑物内储备灭火救援物资,如防火面具、灭火毯、电筒、断线钳、消防斧、哨子、沙箱、急救箱、瓶装水、长点火棒、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物资,在保安岗点配备钢叉、辣椒水、长警棍、白蜡杆、车胎起爆器、灭火器、盾牌等警用物资,校医室要配备治疗外伤的药物和器材,这些物资只能在演练和实战中使用。
7.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检查、指导、监督和信息采集工作,加大校园巡逻密度,严格出入校园验证和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
8.学校网络中心要加强对中心机房和计算机教室的监管力度,及时收集和掌握网络信息,防止或阻断网络恐怖袭击和不良信息的在校园网传播。
9.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漏报、误报信息,延缓、迟滞、贻误战机等影响预防极端宗教违法犯罪、反恐防恐工作进行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按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或党纪政纪责任。
六、附属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预防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暨反恐防恐工作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