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局面和正常的工作、学习及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高校安全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火灾、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性疾病疫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事件;非法组织活动事件;拥挤践踏、建筑物坍塌等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等事件。
一、工作方针和原则
(一)处置突发事件方针
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妥善处置,维护稳定。
(二)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配合。突发事件处置,要在校党委、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把握大局,协同作战。
2.预防为先,注重疏导。及时收集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坚持教育引导在先,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情绪激化和事态扩大。
3.因事施策,区别对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采取行动要迅速,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消除在萌芽中,控制在校园内。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徐州医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永平 郑葵阳
副组长:赵世鸿 印晓星 徐开林 蔡红星 季 红 徐海波 郑骏年 洪 蓉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人颢 尹忠诚 白云娜 刘建海 刘慎军 刘 凌 孙 红
孙甫存 安益民 吴 静 张 俊 李之文 李海洋 杜 刚
杜 玲 汪宝银 沙绍轩 陆召军 陈 玮 周士东 季 芳
罗 杰 姚书林 胡 斌 赵 强 郝保文 郭 艳 黄水平
黄一虹 麻全生 彭 波 焦 勇 韩爱侠 解云香 熊絮茸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5个工作组及办公室,刘建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办公电话:0516—83262038(内网62038)。
(二)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校安全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加强信息研判,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机关,作出重大决定,制定应对方案,适时发布通告。
3.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学院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4.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预测、评估,并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5.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配,与所属地公安机关协调联动。
6、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后的善后工作。
(三)相关处置工作组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成立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赵世鸿
副总指挥:徐海波
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1. 信息联络组:
组 长:汪宝银
副组长:姚书林 熊絮茸
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
事件和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校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分析预测的意见;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向校内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采访报道;密切关注师生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
2. 现场处置组:
组 长:刘建海
副组长:路 军
由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人
员抢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同时加强门卫查控和校园巡逻,对重点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等。
3. 后勤保障组:
组 长:麻全生
副组长:邵 阳
由后勤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
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对水、电、气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饮食保障并协调做好车辆、通信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
4. 安抚善后组:
学生组:
组 长:胡 斌
副组长:颜 亮 涉事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
其职责是在事故结束后对伤亡学生进行抚恤,对所在院系学生
进行安抚和教育,并联系市教育局、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教工组组长郝保文 副组长杜刚及涉事院系负责人。其职责是在事故结束后对伤亡教工进行抚恤,对所在单位职工进行安抚和教育。
5. 调查处理组:
组 长:季 芳
副组长:谢雨宸
由纪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
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学校各中层部门的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三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稳定工作层级责任制要求,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2.收集各种信息,随时掌握本部门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不稳定因素。对一般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转化工作。对重要稳定信息和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3.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涉及师生安全和影响稳定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对发生的较大突发群体性事件,要在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学校处置工作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以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形成规模和波及全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
4.积极主动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教、监控工作。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般程序是:接报——先期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现场处置及救援——善后与恢复
(一)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置
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置,主要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牵头处理,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必要时应成立临时指挥部和相关工作组。
1.一般治安事件,主要由保卫部门负责,按常规办法处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防止处理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
2.聚众斗殴、行凶伤害、打砸抢等严重扰乱校园秩序、侵害人身安全的案(事)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迅速组织保卫力量赶到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事态发展。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将受伤人员护送医院实施救治,同时要立即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
3.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案件,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组织保卫力量先期进行处置,防止轻率行事。要坚持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依情采取妥善措施,以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待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积极配合处置。
4.精神病人滋事和伤人事件,要立即组织保卫力量采取强有力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和控制,但要注意自身安全和避免造成对精神病人的人身伤害。对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精神病人是本校的,应及时通知其所在部门领导及其家属协助处理。
(二)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的处置
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要立即分别拨打电话119、110、122报警,并迅速组织保卫力量和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果断采取抢救人员、灭火抢险、划定控制区等措施。造成人员伤害的,要立即将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
接到爆炸恐怖信息或发现可疑爆炸物,在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要立即疏散人员,划定安全控制区,维护现场秩序,等待公安排爆人员处理,并根据现场情况同时采取断气断电等措施。危险排除后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小组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学校领导应当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救人抢险。待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人员进行救人抢险、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与恢复工作。
(三)自杀、自残、自虐等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处置
如果发生轻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保卫部门和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主要领导和医务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一是立即组织抢救,对已造成身体受伤和有生命危险的,要立即护送到医院抢救;二是自杀死亡现场要划定隔离区,保护好现场;三是立即向校领导报告,经校领导同意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四是协助公安机关对自杀原因进行调查;五是对自杀未果者和自残、自虐者做好劝导工作,并安排合适人员看护;六是对学生要通知家人来校协助处理,并做好安抚和生活保障工作。
(四)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置
如果发生学生失踪事件,保卫部门和学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一是要尽快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多地了解失踪人员的有关情况和线索;二是向其家人通报情况,并组织人员与家人一同查找;三是向校领导小组报告;四是向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协查;五是失踪人员找到后要做好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
(五)严重非法宣传事件的处置
保卫人员和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发现条幅、大小字报、标语、传单等非法宣传品,要立即向宣传部和保卫部门报告。宣传部和保卫部门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鉴别宣传品的性质,如果不具有反动性质,但带有煽动性或可能引起学生思想混乱的,要立即清除和收缴;如果属于反动宣传品,对张贴物要视情采取遮盖、看护和收缴措施,并立即向校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报告。对正在散发非法宣传品的人员,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将行为人带到保卫部门审查。如果属于师生员工采取错误形式和方法反映意见、发泄不满情绪和图谋事端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并通知其部门负责人。如果属于非法组织和敌对势力进行的非法活动,应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
群体性事件主要有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罢课、罢餐、示威和非法集会、演讲、游行等形式。这类事件对学校和社会影响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首先应当弄清事件的性质,然后根据性质和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对策。校领导小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
发现正在酝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校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尽快摸清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同涉及人员的代表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疏导、劝阻工作。
如果发现师生员工聚集和游行的苗头,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对师生员工进行说服、劝阻,尽可能地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内。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卫控制,防止校外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捣乱和外校人员进校搞串联。在劝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工会、学管部门管理干部和学生干部的作用,协助学校做好说服、劝阻工作。
1.因教学、收费、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生活服务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事件,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主要由有关部门的领导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经了解查明原因和组织者后,对要求合理而有条件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说明情况,尽可能采取临时缓解措施。对不合理的要求,也要讲究策略,多做耐心解释工作,争得大多数人的理解,疏导情绪,缓和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和升级。保卫部门要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持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保护好在现场做工作的领导的人身安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的发生。
2.因停水、停电、饮食等原因引起学生不满情绪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保卫部门和后勤部门接到报告后,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学生过激行为,维护现场秩序,并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向校领导和总值班室报告。带班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院系辅导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后勤部门要立即查明原因,尽快予以整改。有关人员应向学生进行解释,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3.对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尊严的重大国际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在劝阻时要肯定学生的爱国热情、正义之感和良好愿望,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立场,不得采取非法行为,更要严防被坏人炒作利用。
4.对重大政治社会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决不能无原则的迁就。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煽动、闹事等非法活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或利用少数民族师生的民族感情借机挑拨离间,制造事端,与党和政府对抗,对非法宗教组织、传销组织进校园,要及时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告,坚决予以打击。
5.对涉及少数民族和外事问题的事件,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在处理中要遵照民族政策和外事纪律,避免引发民族问题和外事问题。对外籍教师和学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处理。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
1.对非法言论的处置。网管部门要做好校内论坛、留言版的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其为实名制注册,并由专人值守进行发布信息审核。在发现非法言论的第一时间,对该非法言论内容进行封存,并记录下发布非法言论的主机IP地址。若该主机 IP为校内地址,则通过网络日志系统,检查出非法言论发布时间,发布主机所使用的校园网络接入物理端口,确定其楼层房间号,并报学管、保卫部门处理。若该主机 IP为校外地址,则将其IP地址、链接时间记录报公安机关处理。
2.对敏感问题的处置。在国家、社会、政治局势敏感时期,网管部门要对校园网络的各类信息进行监控。防止任何人以任何网络手段散布不良言论。对监测到不良言论的网站或主机服务器,应主动停止并关闭其校园网络接入,防止不良言论进一步扩散。
3.对设备链路故障的处置。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设备管理办法,对校园网络核心服务及Internet链路时间,提供备份服务。在技术、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力争使故障设备做到平滑无中断切换。在技术、资源条件不许可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停机时间。
(八)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置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震等自然灾害,按照相应工作预案执行。
对建筑物坍塌、拥挤践踏、溺水、电击和其他伤害事故,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方案救人抢险。
四、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妥善化解后,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人员跟踪事件当事人,进一步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巩固应急处置的成果,确保校园秩序稳定。
2.突发事件妥善化解后,与突发事件相关的部门,应抓紧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认真制定相关的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并切实加以整改,谨防类似事件的再发生。
3.突发事件妥善化解后,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将事件的全过程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在一周内上报校领导。
五、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纪律要求
1.全校相关部门相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
2.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学校指定部门、人员统一发布,任何人不得随意传播、散布。
3.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后勤部门要全力保证正常的饮食、供水、供电,保卫部门要确保枪库的安全,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财会室、实验室、剧毒品仓库、图书馆、网管中心、配电房、气站、水房等要害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所有中层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校总值班和其他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值班纪律。
4.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学校将视情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稳定压倒一切,切实把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宣传部门、学工部门和保卫部门要经常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维护稳定重要性的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要加强宣传阵地的管理。对学校校园网、广播站和宣传栏要加强管理,掌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清除不良内容。
2.加强排查工作,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学校保卫部门和各中层部门要经常对“不安全、不安定、不稳定”的人员和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及时化解各类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
3.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要依据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学校总值班和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各中层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做到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信息畅通。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 火警0516—83262119(内网62119)值班室0516—83262110(内网62110) 西校区0516—85748420(内网68420)韩山校区0516—85610512(内网60512)
4.加强后勤保障工作,防止因生活服务问题引发突发事件。
要加强供水、供电、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与学生发生矛盾而引发事端。要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和传染病传播。
5.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加强技术防范,多层堵截过滤,有效阻断有害信息。网络中心必须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网上动态,及时发现预警信息,有效控制敏感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6.加强校内大型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严格执行开展大型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制定详细安全保卫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和正常秩序。
7.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
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测试,建立心理援助档案数据库,落实定期追踪,对于有过激行为、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咨询老师应尽力做好前期处理,及时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
七、附属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